关于转发农业部农质安中心《关于总结和推荐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》的函
陕西省水产工作总站
陕水站函[2011]31号
各市水产站、石头河水库管理局:
为全面推进我省无公害水产品又好又快发展,促进渔业生产方式的转变,现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《关于总结和推荐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》(农质安函[2011]84号)文件转发你们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结合实际,按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总结、推荐本地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的成功案例,并于10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报送我站推广科。
联系电话:0913-2051204 2074952(传真)
联 系 人:卞秋云 李 婧
邮 箱:shxfishtg@sina.com
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
关于总结和推荐无公害农产品
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(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):
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实施8年多来,各地围绕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、打造农产品品牌、增加农民收入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涌现出一大批成功的典型。为全面总结、推广和宣传各地的成功经验,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又好又快发展,促进农业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,请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认真收集、整理和推荐本地区、本行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成功案例。对于各地推荐的案例,我中心将择优编辑成册,发行推广并推荐至相关媒体进行专题宣传。现就发展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案例主题
(一)各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有效政策措施;
(二)各地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过程中推行生产过程控制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成功经验;
(三)获证产品或企业在打造品牌,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成功做法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推荐案例应是近年来本地区、本行业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工作成效明显、具有突出特点的基层典型,以地、县两级为主。
(二)案例可以围绕某一主题深入总结和提炼,不必面面俱到;每个案例控制在2500字以内,主要内容包括:案例所在地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基本情况、主要做法和创新点、取得的实际成效。
(三)推荐单位要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,确保案例的真实性、典型性和示范性,做到主题鲜明、文字简练、数据翔实、条理清晰、逻辑严密。
(四)请每个工作机构至少推荐2个案例,多报不限,并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案例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报送中心办公室。
联系人:李庆江
联系电话:010-62191443;
传真:010-62115730;
E-mail:liqingjiang@agri.gov.cn。
二○一一年六月十三日
主题词:无公害农产品 案例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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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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